2013/12/31

水晶球。


我不知道妳還記得與否,連我,其實也把這段回憶早放在封上塵埃的腦海一角。
只是妳突如其來寄來的水晶球,卻勾起了這段無關重要的記憶片段。

記得初中的我們很喜歡水晶球,總嚷著要找一個最合乎自己心意的水晶球才肯出手買下。
大小、顏色、「雪」的數量、玻璃內的人偶與飾物,事無大小都總被我們批評一番。
偶爾遇上一個比較合心意的水晶球,它的價格卻不是那時候的我們能負擔得起,只好滿懷不捨地放下。
我們走過每一個商場,看見大大小小的水晶球,會把它拿上手,搖晃一下,再放下,想著總有一天我們會買一個我們最喜歡的水晶球,放在房間的書桌上看著它的「雪」緩緩飄舞。

人漸漸大了,儘管還是有許多空閒的時間,但那種打完籃球百無聊賴逛商場的時光卻逐漸減少。
即使百無聊賴地逛街,水晶球卻再不是我們逛的重點,縱使我們根本就是毫無重點與目的地在街上亂逛。
我們隨手拿起晃兩晃,卻又被其他新奇的事物吸引了目光。

它,早被我們忘得一乾二淨。

不是不再喜愛它,只是伴隨著成長,比它更惹我們喜愛的事物出現了。
衣服、首飾、書本、手袋、臨臨總總的小玩意,它就如這段回憶一樣,被我們愈丟愈後。

這是非常自然且無可奈何的事,人總趕不上變化。
當人察覺到有什麼好像改變了的時候,所有事物都已經到了一個無法後退的地步。

我討厭這樣。
我討厭人的無能為力。
我討厭縱使再珍惜的東西還是會從手中流走的事實。

六年了。
是我們人生的三份一時間。
怎麼感覺自己不進還退呢?
誰來告訴我該如何不忘初衷?
誰來告訴我該如何才不會貪得無厭?

許多事,不面對面,的確無法訴之於口。

縱然沒後悔,還是想念香港許多人事物。

人生每個時期、每段日子、每分每秒其實都可以撐下去。
天無絕人之路。

還有187天。


2013/12/22

那年,倒數。



我又諗起某年倒數。

看鐘、揉眼、彈起床、咳咳、清喉嚨…

「喂!」發音短促、咬字有力,努力扮清醒!
「係邊呀?打極比妳手機無人聽。」無奈,之後都係無奈。
「Um……我仲係朋友party到,唔記得左同妳地講我唔join妳地啦。」
其實我係連朋友party都無去到。
「妳把聲……」
……
「對唔住。我,訓著左。」九秒九晒林。
「……」屋企免提只傳來背景的嘈雜人聲、沉默、與嘆氣,「唉,都估到妳,起身過黎啦。」
「下,仲過?不如…算啦好嗎?」根本沒人看見我那諂媚的奸笑。
「使唔使我地過黎妳屋企接妳呀?打的?」不滿,100%的不滿,完全feel到就火滾,呢個女人,唔得罪得!
「即黎,家陣換衫,即到!」完全死狗。


回想起,這一系列動作從來未做得如此順暢過,畢竟返學遲到……
遲到便不回學校,順道訓個回籠教,誰會趕著回去上堂?

忘記了最後如何收場。

我只記得拿起手機,廿多個未接來電與數十個msg,雖然臨臨總總的總會收到新年快樂的短訊,但她們的質問與催促竟比祝賀短訊還多,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交際圈有多狹窄。(又或者係佢地msg比我完全唔使錢,利申,唔同台)

我只記得到最後她們還是拗不過我,由我繼續睡眠,畢竟我也不是第一次因為睡眠而失她們的約。(實際上也只敢失她們約,別人都會提前找藉口再放心睡,我這就是明晃晃的恃寵而驕!)

我只記得,以後,我還是一直向她們撒嬌,無數次再以不同的理由失約,然後再九秒九被拆穿。(反正我就是不知道她們為什麼會察覺到!)

我還記得,在無數次無條件的原諒與無奈卻又帶點寵溺的眼神,這件事在往後每次十二月與她們出街,也總被拿來冷嘲熱諷一番。

我還記得,之後的日子,她們還是一直在等我。

直到現在,我相信並非我自作多情,她們用另一種方式,依然在世上某處,等我。


記得我曾經裝模作樣地問朋友C,「如果有日妳朋友爭落十幾萬街數,借,唔借?」
朋友C說,能力範圍內,一定借咖。
我問什麼才算能力範圍內,借多少?
她說,「看看當下在做什麼工作,自己家中又什麼情況…」如此類堆。

「妳月薪萬幾,做左好幾年,有一定積蓄呢?」
「咁妳呢?」頂佢個肺,拋返問題比我。
「睇下邊個囉,熟既借多啲,唔熟既敷衍下囉。至少自己開到飯先啦,十幾萬街數我知唔易還既。」
「係囉,要睇下熟既程度去邊先囉。」敷衍我,正粉皮。
「咁我同朋友I個啲呢?拿老老實,妳既話呢我一定嘔大半份糧,然後戶口郁得既我都會比妳。」我都佩服自己既大方,雖然口講無憑。
「妳地既話,我都會借到就借既,總之能力範圍內啦。」

妳條粉皮,到最後都無正面回答過我問題。

不知為何,今天又想起這段對話。
我再問自己,會借多少。
我想,若然是妳和她的話,我月薪一萬,我會留一千或五百比自己,戶口再嘔一半出黎。


不過。
還是請妳倆儘量不要借錢。
多謝合作。


小時候……
其實也不算年紀小了,十三十四歲,總在自怨自艾,覺得不受重視,存在什麼的於妳們可有可無,大概自己在我們當中是很討妳們厭,經常被批評說壞話吧?
還經常認為自己為了討好妳們,而改變容忍了許多。
但回想起來,原來我任性撒嬌慵懶求遷就的日子才最多。
而現在,好像有再變本加厲的趨勢。
但妳們卻不再在我身邊慣著我了。

懐かしいな、あの日々、あの頃。
もう一度、戻りたい。








2013/12/07

盡歡的錯。




當人對最基本的物理層上所含的「生存」也感到討厭煩倦時,你又如何要求它嘗試追求更高的境界呢?
這與鼓吹要求一個三餐不得溫飽的乞丐去與李嘉誠進行資產競賽一樣不可理喻,亦是荒天下之大謬。

古代聖賢說:「君子謀道不謀食。」
那,若然道食皆可不謀呢?
這文章一直在表達解決生理需求的我們要去追求什麼,那,若然是生理需求也不想要去解決的人呢?

李白飲酒為樂,以醉逃避現實,寫了將進酒,「人生得意須盡歡」,後人皆表揚他文采風格。
又何解當世人皆為「盡歡」而抱著「千金散盡還復來」的心態時,又比別人唾罵呢?

其實有資本去盡歡又有何錯?
別人再責怪這些資本非你所有,不過是妒忌,嫉妒能不顧一切後果的你。
試問,又有多少東西在你離開塵世後還是屬於你的?
骨灰?灰燼也終四散。
從來沒有任何東西是只屬一個人,包括感情。
這些不過是一場自我幻想的遊戲。
當秏盡資本時,若然當真不介意無能為力再歡暢下去呢?

沒有力量的正義,只是惡;沒有權富名氣的自我,只是一坨屎;
這些人連逃避的權利,都被剝削。
我彷彿理解爭取安樂死的人那絕望而微不足道,從未被人理解的無力爭扎。

根本沒人屑想過什麼狗屁的人生意義與體驗,我們一開始就連不參與這場遊戲的權利都沒有,連諮詢過我們想不想生存的時間,一秒都沒有。
又何德何能把它當成一場考驗?
歸根究底,我連准考的資格也不想有。

你的虛度於我,不過是一場笑話。
當度也不想度過的時候,「虛」,又該從何談起呢?

別人一味的付出,卻沒想過接收的人,是否樂意。
而接收的人,就只能被動的收下別人的情意,逼於無奈地嘗試回報他們的期望。

我亦如此。

別再提什麼「人生來不是為了應付別人」,若然不用應付,我連人根本都不是。
等他們都走了,我覺得我的使命就完了。
若然到時候自找苦吃,又有別的人出現在生命裹,
大概只能慨嘆一句:天意弄人,命該如此。

到哪天,
這些令人煩厭的輪迴才有完結的一天呢?


我們生來,
本就是為了取悅別人,而非自己。



--哭後有感。
亦為人生的意義 - 殷海光閱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