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2

OOR。



有許多事,是可遠觀不可褻玩焉,還是保持一定距離比較好。

今天看了One ok rock的演唱會,第一次的多倫多live house experience,第一次看OOR的performance,他們第二次到多倫多live。怎麼說呢,比我想像中瘋狂多了。

我說觀眾們很瘋狂,但我想那應該並不包括我。沒有失聲、沒有喊叫過、沒有落下一滴淚,但無可否認有過一絲興奮及將見面時的緊張腳抖。

Live performance的時候,我一直很冷靜地輕晃身軀,旁邊的人一直在跳,偶爾大幅度地前後搖晃身軀,由於根本沒有空間,即使我不力跳,他們還是把我擠得上下跳動、前後搖晃,他們在我耳邊的尖叫聲刺耳得令我感覺感到耳鳴。手也沒有舉過多少次,比起舉手,旁邊的擠壓更令我倦怠,偶爾要仰頭將近一百八十度,看著閃爍的燈光效果,努力爭取一絲新鮮空氣也好,比起隨著音樂擺手,忍不住抬手扇涼的次數更多。縱是如此,表演完結後的我還是近乎濕掉了全身,頭髮浸滿了汗水,脫下演唱會的衛衣後、內裹的輕紗恤衫更是濕透。

饒是如此,我還是覺得自己出乎意料地冷靜,沒有全程追看著台上成員的身影、沒有尖叫、沒有痛哭。

我依然不自控地被人推擠著,看著那些燈光我忽爾明白,我委實不太適合這種瘋狂的live performance,我是個喜歡靜靜享受的人,從來不是好動派,但也算不上是徹頭徹尾的文靜派,音樂果然還是靜靜的、遠遠地享受的好,至少在這場演唱會中我說不上有多享受「音樂」這回事。

怎麼說呢。
我覺得,也不過是如此了,算是告一段落了。對他們的熱衷恐怕接下來會漸漸減退,變成我喜愛的樂隊當中其中比較出色的一隊。

不是他們的演唱令我失望,也不是與他們會面時談話令我改變想法,只是回想起來,本就不是我主動喜歡上的樂隊,而我喜歡的事物好像很快都會變成過去。

在場中等候開場的時候旁邊有個日本女人向我和Anson搭話,(以下為日語應對)「初次來看OOR的live嗎?」
「嗯,對,初次。」我有點尷尬地點點頭。
「日文很棒喔,以前學過嗎?」
「懂得少許吧,有在香港學過。」
「挺流暢的,上年多倫多的live沒有來看嗎?香港的也沒有?初次來的話要好好享受!」
Anson對她說她有來過上年的,也是人超多,然後不知為什麼我說了句:「前任有在英國看過……」
說出來的那一刻,我彷似為來看這場演唱會找到了一個動機。
「哎…這樣呀,其他的地方也有tour。日本的live超exciting喔!恐怕待會人更多的時後,這邊會有很大壓力吧。」
「從後方呢。大家都會"怕羞"(恥ずかしい)。」然後不知道為什麼,單詞就突然全都忘掉了。
「嗯,很激烈。(激しい)」
「對對對!妳明白了呢,是很激烈,現在我真的羞死了(恥ずかしい)。」
然後就兩個人頗興奮、相知相惜地拍起手來。
*(hazukashii與hageshii的分別,其實也蠻難弄錯的。)



後來看著台上表演的四人,我會在想他們四個經歷過什麼呢?揮灑著汗水的他們,在日後會為如此一起的時光感動嗎?

驟覺原來一起揮灑過汗水,那些時光、微小的細節、努力的掙扎全都是如此的無可取替。他們之間美好的小默契、眼神、毫不猶豫走向對方的動作令我想起了她倆,現在她們在做什麼呢?無論如何,我們能一起憤鬥的時光都早已遠去,那是令人嘆息的事,我還是無比掛念那時光,有想再一次回到如那時相同一起在谷底努力掙扎向上的時光的想法。

只是我也深明白,我終究還是在那段時光的最後,默默地抽身了,身不由己也好、厭倦了同一件事物也好,我還是自願地抽身,這我不會否認,也終於承認。

我是那種看起來放棄的話就能冷漠殘酷抽身而去,甚至撇下數句狠話的人,對於不上心的事情就是拒絕於千里之外。可是這樣的「看起來」令人忽視了其實我會把那些已放棄的事物藏在心中,久久都不能抽身的隱疾。

對,我稱之為疾。
因為那樣的徵狀令我痛苦。

聽《heartache》的時候不由自主就想起了那個男朋友,愛了五年多,都快第六年了,即使分手還是放不下。如果是比那更悠久、更值得我去記住的人事呢?例如她們呢?

可是最後我還是分手了,終歸我還是有過被人背叛的心理準備了。即使我的心隅一處會藏著這些未曾痊癒的傷口,一輩子,偶爾或經常自行挖開它們,進行自虐的悼念儀式。

說起來,暫時來說,我還看不到有任何一件事我有一直堅持過。

我們之間的友情也好,愛了他六年也好,於我看來,也不過是任由時光發展,終有一天無論是迫於無奈被背叛也罷、自覺走不下去也是,我大概都會接受。可能痛哭一場吧,然後一直在心內緬懷。

除了文字。

我一直都沒有堅持的東西,除了文字。由我三歲憑著童話故事不自覺愛上文字的那刻開始,它一直伴我身邊,甚至現在寫blog也算是我對文字的一種堅持了。

正正因為我沒什麼好堅持、想堅持、要堅持的事物,連未來也選擇了類近文字的communication 科目就讀。

可是文字能帶給我什麼?我又能為文字堅持多久?我對這沒信心。

正如身邊的人與事,我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抽身得早,然後獨自一人舔那從不痊癒的傷口。

聽《good goodbye》與《heartache》的時候,想起了他,我主動離場卻擅自默默愛著,為了與他的一絲羈絆,來到了這場演唱會,聽著最令人心痛的慢情歌,聽著你我曾經沉淪的《wherever u are》,我仰著頭嘗試呼吸,原來已經再不能為你哭出一點眼淚了,原來你也不過如此了,原來哭不出來痛感還是不會消逝,原來、原來……

我還記得你向我推薦這樂隊時的興奮,兩人一起沉迷時的激動,我一人看live時的孤寂,也終究是如此這般該告一段落了吧。

看著台上的四位,除了會想他們之間的日常,也想到了他們的女人到最後會是怎樣的人呢?好想知道你的100分會給怎樣的人。然後我和你之間,終歸是擦肩而過的路人。

其實我早就明暸再見不是朋友的道理,畢竟我是這原則的信奉者,例外的除了別有所圖也無他了。尤其是你近來的反應與態度和旁人的傳言,更更令我清楚知道,我們是時候連朋友也做不成了,因為你從來不會在有唯一的時候與別人拖拉,即使是朋友你亦避之則吉。

正因我曾經是你的原因,才更明白你現在對我的態度,多可笑。



嗯,天氣突然就轉冷了呢。



Little time not a moment wasted with you.
I realize to stay,
we had to break away.

So this is a heartache?






2015/09/30

Gossip girl。




我是個喜歡結局的女孩子,看了小說頭兩章便會忍不住翻到最後一章,在家看電影會耐不住按到最後十分鐘,看了第一集Gossipl girl便到wiki先看各主角的下場,看完第五集便立即看第六季的大結局了。

我是個耐不住性子的孩子。

但這樣很好,本來所有事都是有個結局的。頹廢也好、糜爛也好、充實都好、健康都好、毫無意義亦如是,人生總該有個結局。


我不知道在別人眼中是否的確如此,但如果要在劇中選一個角色是類近自己的話,我會說是Chuck Bass,不是S、不是B、也不是多愁善感的局外人Dan、亦不是總想著融入圈子的Jenn一個我曾經以為或憧憬的我,到頭來我不過是個自私自利又討人厭的asshole。

當然,只是暫時的感覺。
女人如天氣,話變就變。



昨天晚上夢到他,和他約到天后一個叫大尾的地區吃晚餐,天后是現實世界有的,大尾是虛構的。

世界很小,香港猶其是,更莫說港島。在加拿大認識的一個新界女孩子K,回到香港偶爾和加拿大的同學R及其香港同學X到LKF喝東西,結果那香港的女孩子X說對K有印象,世界本來就真的不大,圈子猶其是。

在我看來,R和X本來就是圈外人(Outsider),K只是一個想踏進那圈子的圈外人,而我,更是圈外人的圈外人。真正紙醉金迷的圈內,大概我表姐也不過只是牽涉一二。

說遠了。兜回來吧。

歸根究底,我不是那個世界的一份子,反正我現在擁有的一切都不是自己所賺取回來的,everything that i owned had never been mine.


可能你在測試我能多久不找你吧。

但我們,終歸,還是不適合。

而我心心念念的另一個他,依舊從沒給過我一個憐憫。

又或者 我從來沒有適合過任何人。

Gossip girl 也從來未曾留意過我。

而我依然在當那個asshole,明知一切是虛幻還是享受得理所當然,表現得今朝有酒今朝醉,卻是無人暸醉意。



晚安tyy。




2015/08/25

缺與失。




如無意外,這應該是我今年在香港這土地上最後的一篇文字,許多思緒雜亂而無章,往往與別人道別後或下班回家之時,想說出來的事情最多。

許多許多的事無法直直的和人說出來,無關想與不想,是能與不能的問題。和別人談天時都是下意識地在對話,沒有足夠的時間好好組織事情的起伏與個人的情感。

說不出來反而倒好,畢竟世上的人都只是自說自話,即使對方與你牛頭不搭馬嘴也沒關係,對話依然可以繼續下去,畢竟通常聆聽方願意專心聆聽你在說什麼的時間大概也只有十多秒,待你說完的下一刻他就會表達自己的相關經歷,對於你所說的事,他可算浮遊於感興趣與毫無趣味之間。

與其默默地感受到不被尊重,倒不如靜靜地一個人獨處,把想表達的用文字描繪出來,畢竟縱使能口齒伶俐地說出來,遣詞用字也絕不像把文字寫出來般優美或沉贅,然而即使每組詞彙都各自有它想表達出來的意思,聆聽的人也絕不會有這個心力去慢慢分析。反而寫出來,自我安慰地說懂的人自然會懂、有緣之人自然會看到,孤高地別樹一格,把事情都埋在一個無人之境更令人心安。



說起文字,這個暑假看了好幾本書,有英文、各類小說、學術性的、純粹娛樂的……現在正在閱讀村上春樹《1Q84》的旅途上,這書我已經買了好些年,昨天終於開始翻開它。

花了大約兩天餘暇時間,例如乘車的途中、上班無人而精神又不太累的時候閱讀,才只進行到第八章,不禁就問起自己這樣的看書速度正常嗎?

其實也無甚正常不正常,只是翻看一頁的文字時能感覺到身邊時間流逝,彷如獨處另一個時空般,身邊人所作所為都與自己無關,所需做的就只是閱讀並進行幻想,當完成預其進度合上書本呼一口氣之時,才感覺自己重新投進與旁人相同的世界。

是的,我閱讀文學作品時有個頗算奇怪的習慣,不在腦海中幻想文字所描寫的東西我是不能去理解任何一組書中的文字。花的香氣、主角的臉孔、街道的聲音,我都慣於用自身經歷去進行幻想。若然遇上自己根本沒有接觸過的事物,例如紅酒中有法國某葡萄種植場的泥土氣味,這是我一輩子也不會去主動接觸的氣味,即使接觸到也不見得會在我腦海中留下鮮明的印象。於是我停在該處,糾結極久,與其進行無聲的精神鬥爭,總妄想在記憶中尋找一種與其氛圍相似的事物去說服自己。

當然,這種情況往往都是敗北收場,於是只能勉為其難地嘗試叫自己忽略這組文字,可是跳過這組文字時內心深處就會浮現出我根本沒有真正理解文章的呼喊,正如我到現在還是偶爾會想起Deborah Harkness《魔法覺醒》中對紅酒、夜景與校舍的描述、《Shadow of night》中對古倫敦街景與氛圍的描繪。

是故,我喜歡上文學堂,由「專業人士」去解釋、說服我文章每個細節的來由與意義,畢竟我算是個極易被說服的人。

我不敢說我算不算是個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人,可是一但讓我感受到你的不專業,要再次取信於我卻是極為困難的事,正如我寧願你欺瞞我一輩子,也不要讓我發現你曾對我說謊的道理一樣,這是我個人的信條。所以網上的資訊總給我一種不可靠的印象,即使「專業人士」也是從網上備課都好,至少我不清楚過程。



於香港的這兩個月,不如意的事可謂沒有,但也說不上感到滿意。偶爾到灣仔上班,明明沒什麼特別的事情需要做卻總是感覺到累人,想過倒不如辭職不幹,當兩個月御用閒人,卻又不想自己閒得發慌,與朋友出外卻又總是諸多阻滯,想起各種不順心的煩事又任性地撇下一句:「不去了。」便又躺在床上無所事事等晚飯。

雖然這些都不是什麼新鮮事,回想起來,我的人生卻是這樣一直渾渾沌沌的過。說不上喜歡這生活,卻又並非討厭。


提起討厭,今天一直在想到底到怎樣的一個程度才算得上討厭一個人,又或者憎恨一個人?避而不見?說其壞話?

我對此真的毫無頭緒。

近來一直對某個女性朋友避以不見,Tina剛問我:「妳和她吵架了?」
我直說沒有。
她又問:「那就是妳單方面地…?」

她沒有說下去,就好像是彼此之間的共識似的。可是我沒有這個「共」識,也沒有嘗試去理解她的言下之意,只回了一句「算是吧。反正今次回來就是不想看見她。」

到底Tina沒有說出來的話是指我單方面地討厭她,抑或純粹單純描述我單方面地避開她,還是兩者兼有?我沒有深究,真要說的話我也沒有討厭那個女生,反倒是有點害怕見到她,如果在無可避免的場合下看見她,我也不會立即掉頭就走,和善地點個頭、微笑,然後東扯西談,這些虛偽的基本應酬技能我還是能夠應付自如的。

好幾年來,一直有人問我明明她待我那麼好,為什麼討厭她,我也說不上來。多次試過笨拙地從口中表達,也嘗試過像現在這樣靜下來地好好與文字一塊思考討厭她的地方,我還是寫不出來。

她不像Bosco那種一句天生氣場不合就可以解決的事,畢竟雖然我經常敷衍別人對我和Bosco的關係為什麼如此惡劣的同時,也能如此地談笑風生,我都是以上述那句應答,實際上我卻心知肚明Bosco惹到我的地方在那。但那個女生不一樣,完全地不一樣,是那種連我也想不出有什麼惹到我的感覺。

我把她描述成「世界女」,但要深究下去的話,她絕對不是。說她對我客套地裝熟,也算不上。至於口不對心,這好像也不是她一個人的專利,也非什麼特別特出的地方。反正我就是看不過眼她說重視我這個朋友時,我確確實實感覺不到真有其事,縱然別人多年都說我對她太苛刻,她真的待我很好什麼的,反正我感覺不到就是感覺不到,這是我個人的問題。

至於我討不討厭她,我真的說不上來。

我好像一直都流連遊走在灰色的陰沉地帶,與自身進行矛盾的抗爭,爭不出一個結果,就讓一切順其自然。

「你有自信面談會順利嗎?」
「第六感。」小松說。「我的第六感很靈,不管什麼,我好像都沒有天賦才華,不過只有第六感很強。不好意思,不過就憑這一點活到現在。嘿,天吾,才華和第六感,最大的差別你想是什麼?」
「不知道啊。」
「不管有麼天賦的才華都不一定能填飽肚子,不過如果有靈敏的第六感,卻不愁沒飯吃。」
「我會記得。」天吾說



——《1Q84》第六章


正如音樂一事一樣。近這兩天,上直到遇到需要談天的對像之前,我慣常地走在街上讓耳機封閉自己,選擇讓音樂與歌聲療癒孤寂之時,突然卻發現什麼都填補不了我的空虛。無論是激進的搖滾樂與尖叫聲、平淡無奇卻帶有點點漣漪的流行音樂、清靜如水的純古典音樂,不論什麼語種、樂器與音樂類型,都缺失了以往那種讓音樂充斥我面前的世界、讓生活帶著節奏的感覺,我整個人彷彿失去了一塊,感覺不到自己在生活。

我一直在找,嘗試了許多我從前都不會聽的樂曲,也試了太多太多的音樂類型,還是填不了那空洞,我還在尋找辦法,那是連閱讀再多再好的書藉也填補不了的缺失。


談起文章,我不是說自己正在看《1Q84》這件事嗎?說起來,剛剛在車上細想了一個問題,於我自身而言,什麼才是一本好的文學作品?什麼才是一本好書藉?

我個人而言十分喜歡護玄寫的《特殊傳說》,只花數小時便能閱畢,情節有趣生動,是本會讓我真的當眾笑出來的書。水泉寫的《風動鳴》也是一本讓我印象極深,暗黑系帶點史詩式悲傷又算不上悲壯的流行輕小說,當然Deborah Harkness《魔法覺醒》系列這種被放置於現代文學中,卻又被我單方面認為是流行小說的奇幻作品也很得我心。

可是我就是這麼沉醉於流行小說當中嗎?我也喜歡閱讀艱澀的文學作品,正如魯迅的小說集,張愛玲小說中對民國與感情的抽寫,龍應台、余光中、梁實秋一行人的散文,村上春樹、三島由紀夫、Camus等的小說都令我極感興趣。

但往往閱讀這些作品並沒有表面想像的那麼淺易,離開了學校的課堂便只能靠網上及個人去揣摩作者的本意,及膚淺地欣賞其技巧,當然即使曾經在課堂讀過魯迅的作品也不見得如今的我會一一記住他用了多少次精明的暗喻、每次比喻的喻體與喻意又是什麼。現如今我還是極其嘆息長大後沒被人導讀的機會了。

是故,要是我讀不透該文章,又或是我花費極長時間於一本作品時,我會相信這就是一本有閱讀價值的書,無關個人喜好,而是那個作者的文字值不值得世間對他的褒獎,值不值市場對他訂立的價錢,值不值我花時間去閱讀其作品。

至於流行小說這些極為個人喜好的事,與文字的價值根本無法相提,個人喜好的書藉說不上是無價,但也提不上「文字價值」這一回事,有的只是作家個人意念與讀者喜好。

我就是如此無知且缺失品味的一個人。



「一定還要有『特別的什麼』才行。至少,要含有某種讓我讀不透的東西才行。我啊,尤其以小說來講,對於自己讀不透的東西評價最高。對於我能讀透的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

——《1Q84》第二章,小松說的話。



後補:這大概是我今年第一篇有編改錯字與文法的日記,往日的我都隨性地由它而去,實在過份慵懶。




2015/08/16

《異鄉人》



於我看來,莫梭是一個寡言的旁觀者,縱然每件事他都有他的感受,可是下一秒他就會變得不置可否般的無棱兩可,把自己置身事外。這是難得的,試問在這個講求個人主義的現代社會上,除了基於時勢所迫,有誰不是爭相表達自己意見?

可是我這樣想,對於莫梭而言卻是極其矛盾的。

他也是一個強烈個人主義者,他對母親的死並不特別悲傷,只感覺到必然,隔日便與瑪利遊玩,由此看出,他也是一個注重自己感受的人,不過只是除了感興趣的事外,即使關於自身的任何事都可以冷眼旁觀。


於第二部中法庭內的人都把焦點放在莫梭在母親葬禮上的表現,而非莫梭所犯罪行的事件過程上,著實教人著急。同時又再一次看到人本自私這種極具個人主義的人格,只關注自己想關注的,也想同化別人,令別人認同自己的觀點,那個監獄神父便是一例,那段實在看得叫人火大。
莫梭很好的表達了自己的無力感『那是因為我覺得從來都沒什麼好說的,所以寧可把嘴閉上』,法庭上莫梭自述自己多次想開口說話,想了想卻還是沒說出口,畢竟一切都是由法庭上的人自行想像,根本不會理會莫梭的辯白。
人一但有偏見將會極其恐佈,真相任幻想力捏造,天馬行空。


最後一章莫梭的自白為全書最激昂的高潮(個人感覺),一直都冷待世事的莫梭抒發了他對人世一切的個人見解,無神論(倒不如說他是根本不在意有沒有神)、人生的意義、死亡的後續,緊湊的個人抒懷一波波洶湧而來,到最後卻終歸一切暗淡落幕。


感覺自己身邊有個與他相像的人,某部份意見自己也與莫梭不謀而合(倒不如說我自己與Camus一樣是荒謬主義支持者),只是自己是個俗人,沒法像莫梭一般對所有事都不以為意,可是生活方式改不改變、對生的慾求、對死亡方式與時間的無所謂,我卻由衷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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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ed to read 三毛《鬧學記》的導讀及相關論文






Blue sky blue.




2015/08/01

酒精與睡眠。




別人都說小酌一番,有助睡眠,我一向嗤之以鼻,因為於我而言委實毫無作用。

記得上一篇我說自己是個就喜愛與眾不同的人,別人愛做的事我不去做、別人不愛做的事我偏要試,當然也不是凡事如此,我也有為了追上潮流而嘗試某些事物的時候,而大多數都是為了自我感覺良好,獅子座可不就是這樣嗎?

大概這種反叛因素早早就刻在基因內,改不了。

大家都說咖啡因有助保持清醒,於是我嘗試過在趕功課喝可樂、咖啡、奶茶、紅茶……什麼都試過,反正我依然是無比困倦、睏了就想睡。

回港後好幾次都是如此。與朋友吃飯、喝酒精飲料,都已經微有醉意、感到暈眩,回到家中不想睡就是不想睡,打了好幾個呵欠都無法順利進入睡眠,多奇怪的一個人,明明就從來沒試過失眠。

又也許是偶然的湊巧,每次喝酒回家後就特別想看書,又或者剛巧想起自己仍有些什麼未完事,當完事之後,醉意早就消散於人為的寒意中,躲於被裹也於事無補。

大概我就是有種與世上萬物都要作對的反叛因子,於加拿大時的作息是根據香港時間,反之亦然。



記得自己曾經憧憬過早睡早起,又或者晚睡早起,反正重點是早起。要多早呢?就恰好是這個時份吧,太陽剛升起、天際微亮,到街外乘著微風跑個步,回家吃個健康早餐,然後美美的過上一天,多健康而時尚的人生?

而我的確也沒辜負自己憧憬的幻想,現在的我喝著一杯除了番石榴外嚐不出其他蔬果、極為濃稠的Green smoothie,悠閒地打著日誌,多健康?敗筆不過是我昨晚無心睡眠,外加十小時後要上班。

不過也不是第一次的了,中學時也多次試過整晚沒睡,凌晨五、六時吃個美滋滋的早餐就直接慢條斯理地上學去睡覺,沒錯,去睡覺。

我也的確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中,不過是方式錯誤得惹人發笑罷了。

可是現實不就這樣嗎?憧憬中的城堡與白馬王子的拼圖早已崩壞得再看不見當初的形態。




回港後日誌沒來由地一直打不停,才驟然醒覺於我而言,香港早已變成了曇花一現的夢境,飄洋過海的彼岸才是我需要生活的現實,在那塊乾燥的土地上我才會憶起各種生活技能、煩惱每天吃的、想著銀行戶口的理財問題、記起未來與打算。

這是我安心的歸處,所以已成了我夢寐以求毫無煩憂之地,卻不再是我腳踏實地之處,著實擾人吶。

何時我變成了自己也預料不到的人?自己叛逆自己的因子,哈。


近來重新迷上數獨,已經快要超過上一年的日誌數了,有進步感覺也挺不錯的,晚安,t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