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5

分手。



這詞並不是一對情侶可以隨口說的。
因小事而鬧分手只顯得兒戲。

有些時候鬧分手並不是一種情趣,
更不是用來顯示對方有多捨不得妳、多愛妳的手段。

妳明白嗎?
這字有多沉重,有多無奈。

如此魯莽說出,到最後又反悔,
只顯出妳的可笑與愚昧。


別戲弄愛情,
不過這可能算青春的一種資本。

                          --寫於早上約八時的回校小巴。




請別以為世界在圍繞著妳在轉。

驟然回想起一個簡單的道理,
「對得人,對得自己。」
卻發現連自己也難以實踐。

每個決定也皆如此。

並非每件事也能如此兩全其美,
不過決定前深思熟慮一下不好嗎?

任性的青春,每人回首時總發現在耗費,
原因就不過如此簡單而已。


難道妳還不明白嗎?

就因為我們太過任性了。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