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9
相片。
相片到底留得住什麼?
我很懷疑。
䤭跟我說她人生有一年什麼相片都沒留下,後悔得很。所以決定以後多瑣碎的事都好也要拍下來。
我沒作出過多回應,我一向是個隨心而拍攝的人,應該說我向來做事都是隨心的人。只是我不禁在想,拍下來真的有用嗎?
該忘的還是會忘掉,對於人類來說更是如此。
別說在這數位時代,有誰會把一大堆數據打印出來,大部份人只是任由這些數位影像存放於手機電腦中,壞掉了便想法子修補,修補不來也只能嗟嘆一句倒霉。至於那些相片再心痛也只會在以後偶爾提過,算不上什麼。
何況人類是想把某些事情忘記得一乾二淨的人。受過的情傷、愛過的戀人、曾經甜蜜的回憶、被背叛的痛楚、孑然一身的孤獨、壓力沉重的責任、功課。太多太多事情我們想置之不理,甚至在低潮時會叫自己忘記那些曾經的快樂,不願作任何比較。
如果那些相片會勾起你的辛酸,你還會想留下嗎?
年輕一輩不是經常這樣嗎?
與過去戀人的合照?刪掉。
與他的對話紀錄?刪除。
電話號碼?刪。
記念品?丟。
Facebook、instagram?刪刪刪刪刪。
恨不得這個人在自己的生命中未曾出現過,一切原好如初,最好連這個人都可以一鍵刪除。
這是否逃避現實我不知道,正如大學迎新營有多少個人是真的A0一樣,你能問得了誰?
我只是覺得相片可以丟,回憶可以忘掉,再值得保存的事物在這個一切物質主義、即用即棄的時代,沒什麼是具有永久保存的意義。
大家都只想保留人生最美的一面。相片角度不好可以重拍,拍夠一百張只挑一張,膚色不佳可以修圖,用上超過十種應用程式,卻浪費了三十多分鐘,只有一張有幸被上載至facebook、instagram暴光於人世,其餘九十九張相片隨著一鍵刪除,所有力氣心思都付諸東流,莫說比這九十九張數據更有意義的時間。
大概你我都是那九十九張相,成了那1%腳下的垃圾,再努力都沒用。
不過那是別的話題了。
人生就是一頓快餐,吃過後誰還會銘記自己吃過什麼沒營養的東西?隨廁所坑渠流到大海就好。
相片?留住回憶?
不過都是一堆爛藉口。要記下的自然會牢牢記住,何需旁門左道找一百個會忘記的理由給自己去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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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下智久的loveless,他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愛的一首。
超配合冬天的情歌,當初每次聽都有種想哭的衝動。三月的加拿大還是很寒冷,夜深走回家還是有那種冬日眼紅紅的情懷。
有些歌就是久久沒聽後依然能勾起你心內的那種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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