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3

書本的世界。




其實作者很偉大。

他的世界創造了無數彷彿真實存在於世的人物,
他的筆下清清楚楚地描繪了那些人物的一點一滴,他們的個性、困惑、情感、過去、現在與未來,
彷彿他們生於這個世界,與我們曾在街頭擦身而過

我們,可能正是他的故事中的一個路人甲。

一本書,當中的人物有令人討厭,有令人喜愛的,
但正因這些人物令人有感覺,他們才有生存的意義。

看見某本書中的後記說,作者寫某個書中的人物時感到很頭痛。
我很喜歡那個人物,正因他煩人且嘴毒才討我歡喜。
我是站在一個事不關己的立場去喜歡他的。
但仔細一想,若然這人當真生活在我左右,大概也會覺得很煩厭。

作者正因他那煩人且討厭的性格,煩惱著該如何才能描繪他而不失這人物的真本色。
作者恐防著他會寫壞這個色,把他變得不再是他。
所以即使這個短篇本打算用他作主角,到最後作者還是沒法不用配角的故事去把這個討人厭的角色托襯出來。

其實我覺得這也沒什麼,不能得知角色多一點事是遺憾,但現實上,我們也沒法得知一個人的全部,不是嗎?
這個人是這樣便就是這樣的了,我經常會這樣想我身邊的人。

我們沒法試圖由我們自己去改變另一個人,但我們能算經歷、情感去使一個願意自行作出改變,但我們還是沒法控制他改變的方向,正如我們沒法控制世事的發生。

小說是一個完整的世界。
那個世界的事不由我們去決定,我們非當中的神。

許多時,作者也非那個世界的神。
某些人,某些事,在某個世界,是會很自然便發生的,縱使那些非令人歡喜的。
作者許多時沒法控制自己筆下的人物,所以才會想盡辦法呈現那人的真本性給我們看,因為縱使他們是作者筆下的人物,他們也有他們自己的性格與想法。
這些性格與想法,才導致一個又一個的故事發生,正如現實世界中的我們,都擁有無數個故事。
作者許多時,大概只能就手旁觀,把這些事、這些人描繪出來罷了。



感謝書本讓我體會了許多世界。
感謝作者願意付出時間去描繪這些未被人認知的新世界。



2013/03/12

關於「Last day」的那篇文章。




我今天第一次正視回那篇文章。

基本上,每次寫這些網上日記,發佈過後我也會回望一次。
享受那配合著背景音樂的文字與感情。

雖然其實我很懷疑除了我之外,是否有人聽到這些音樂。


可是猶記得那天,我實在太累,我基本上是勉強自己把所有的情感打上去的。
一直很睏、很睏,眼瞼也快要蓋下來了。
但是我知道,若然待至明天才回想,那是根本已經沒法再真摯的感情。

的確,有點語無倫次,
更有多個錯字,甚至連「難以取替」這歌也被我打成「無法取替」。
但我應該不會作出任何更改的了。

因為,我在那兒,看見了「我」。

原來其實我一點也沒有成長過,
那青澀的文字,那毫無掩飾、橫衝直撞找不出處的模糊情感。

原來一直一直都在我心深處。

我在那篇文章看見了早期寫這個網誌的我。
那總愛傷春悲秋、自憐自悲、把一切悲鬱放大的我。

只是生活、環境、成長迫人,又或者我不甘於人。
一直一直催促在自己成長,然而感情的進步卻不如知識、外表又或者修養。
可以靠許多許多外在的因素而改變,所以,到最後,我還是那個「我」。
我的感情思維,從來沒進步過。

但其實我也隱約感覺到的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一向最信任的文字把我出賣了。
我沒法再利用他們寫出「自己」,在我失去防避、最睏倦之時,你們卻回來探望我了。

我想那大概是我自己的錯吧。
也許是我惹你們討厭了。
討厭那個不遵從自己的自己。
討厭那個隨波逐流、毫無觸感的自己。
討厭那個再沒有被任何事物撼動的自己。

不過,除了麻煩、除了為了那個「我」而不去作出更改……

到最後,我還是覺得,

也該是時候就這樣讓它去了。


不是嗎?
連我們之間最重要的歌曲「難以取替」也能在記憶中逐漸被抹去時,還有些什麼是過不去的呢?
別低估時間吧。
也請別勉強自己去銘記。


那篇文章,我沒有好好思考過便寫出來。
沒有總結,沒有歸納。
想表達的感情重複了也由它。

那大概真的是「我」。

毫無大腦、不經思考便行動。


接下來的「我」,大概也會自我地活下去吧。

向未來的「妳」,先打個招呼!
沒腦子不要緊、粗心大意也不要緊。
但請妳還是要記住妳自己到底是誰。
什麼才是妳的初衷,你又是為了什麼才努力至今。

請不要輕易屈服。



順帶一提,今天學懂了好多東西。
感謝朋友lamm帶我去她那個口試練習組。

我覺得,自己大概有點愈戰愈勇、愈挫愈強的性格。
不服輸與好勝,被籃球抑壓多年的王者性格出來了。

怎麼樣?我就不信自己不行!

至於是好事還是壞事……
大概要觀望一段時期。
不過還是希望提醒一下自己別太自負了!







新曲了。
Smile again。
清新活潑的曲風。

來吧。
展望將來吧。
加油!



2013/03/09

識字。





「人生識字憂患始,姓名粗記可以休。」

臨近考試,更覺如此。

不識字者非不覺憂,可愈是識字,憂患意識卻愈重。

想起和鏡子多年前的談話--
我們這些愛上了傷春悲秋、未卜先憂的人種,又豈能放棄對「字」的追求呢?
因此我們選擇了文學,文學的婉約為先、憂愁為重更可能因「識字」而起。

文人天生愛愁緒,蘇東坡一言更覺如此。

其實我只係想講,
何苦識字、何苦憂?咁咪唔使DSE囉。
識字,
所以要DSE,
然後就……憂從中來,不可斷絕呀救命。

其實世界也不過如此。

正因人們受了教育,識字率愈來愈高,懂的愈來愈多,才憂上心頭愁更愁。

先不說因「識字」而造成問題製造者的出現,更因「識字」而使人類明白問題所在,
愈去想解決方法,不就是愈會擔憂麼?

政治、軍事、環保、社會、經濟,那一樣沒有「識字」的成份?
我們學字,從字開始更跨到其他範疇,學懂見解,從而學懂憂愁。

不過都是自作孽罷了。

反正人總愛替自己找罪受,平白為自己添憂、添煩惱。



2013/03/05

所謂「財政預算」。











其實我一直好懷疑條數發生乜事,
吞住吞住唔嘔返出黎。
但一講到關於高鐵、東北發展,就即刻丟幾百億出黎。

呢個都唔係問題。

實際上錢銀呢啲野,
食左食左都唔知,反正我地都係得個聽字。
唔係話我多疑,亦唔係想話香港啲官貪,
但以中國蠶食香港內部政治既速度,再圍觀溫總理們既月薪與身家……
當有朝一日我地發現庫房一直係虧既,咁就真係搞笑,點嘈都唔會拎得返。

OK,我陰謀論,我地繼續。

2013所謂既派糖措施,yup,一睇就知,一般中產(非指財爺認為既中產)、基層享受到既都不過係紅色括住個三項。
好明顯,政府既支出反映出社會既上層先係最需要關愛、最需要幫助既對像,縱使個啲係少數人。
明顯香港正慢慢步離多數決既文明民主制度,認為香港「多數人既暴政」會虐待到李嘉誠等需受幫助既「弱勢社群」。

先不論綜緩、公屋免租金受惠者是誰,
基本上社會一但有弱勢社群(真正個啲),若然係政府能力所及,何解佢地所得到既照顧竟比有能力生存既人少?

OK,弱肉強食,
但又係邊個教我地要救死扶傷?要照顧社會上既低下階層?

稅,你有能力咪交多啲,無能力咪交少啲,
而個筆錢又間接退返比班有錢人,唔該晒。

派錢,我未必認同。
一但派左,大家自然習慣,係惡習。
但at least唔好派返比有錢人,又唔搞返掂香港貧富懸殊、通脹等問題。
長遠既措施,醫療設備,大中小學教育先係社會既基本。

老實講,
我懷疑政府家陣只不過係一個商場上洗黑錢既主公司。

不斷將啲錢丟比啲用得唔多既空殼公司(不同機構),而
錢卻用不得其所,到底啲錢係咪真係有比人受惠到都成問題。

縱所周知,應該話有睇tvb時事節目既都應明白,
關愛基金缺既未必係錢,係指導各清貧人士理財方向、學習方向既人手,
否則佢地亦未見得有向上流動既機會。

環境保護又係白痴既,
不斷既function,不斷既social,但呢啲環保組織又點會夠社會趨勢鬥?
地要黎做咩?起囉!唔通拎黎種樹咩。

錢多得滯,亂咁丟?
應用不用,真白痴。



唔敢落下長遠措施,不過顯得政府管治無能。
呢個女人講野亦未必可以信晒,偏袒人民力量太過份,但佢整理分析的確唔錯。




【小妹無知,有錯請禮貌指出,謝謝。】


2013/03/04

喜歡。



「喜歡」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呢。
我這陣子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亦一直糾結,我到底喜不喜歡他這個問題。

看小說,
虐心虐得我落淚了。
可是我就愛這被虐的感覺。
他說得沒錯,我大概就是個「努力裝S,實際上是個M」。

小說其實與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沒多大關聯。
可我突然就想出個緣由來。

歸根究底,還是那「新鮮感」的問題。

正如我現在正「熟絡」中的朋友一樣,
我沒法不厭煩、不厭倦他們,但實際她們與我也不過短短相處了一年多。
回想起來,那為什麼Ironman她們又沒有這種想法呢?
我對她們所厭倦的,是自己面對她們時忐忑不安的心情。

多年來一直覺得自己在自尋煩惱,真犯賤。
嗯,自尋煩惱麼?
又一愛被虐的徵兆。

與他曖昧了兩年多,朋友都說我倆所作之事,根本已經不是曖昧了,簡直就是情侶。
年多前,曖昧還沒那麼嚴重,單純就是我倆言語上的「挑釁」,那時更有朋友叫我索性告白。
我的回應是,「不覺得暗戀很有趣麼?那種心臟緊張得揪住的感覺?看見他和別人好上時會不甘,但又想起自己沒名沒份,憑什麼指責的失落、他對自己莫名的好時,又會覺得彷彿是天上掉下一個大餡餅般,反覆幻想各種未來的藍圖與可能性。」

到最後,曖昧愈演劇烈,亦能我開始覺得厭煩。
但幸好是遠距離的事兒。
就如朋友所說,我討厭被束縛,但一旦我掏心掏肺的對待一個人或一年事,我就永遠都抽不了身。

我沒有對他掏心掏肺,也就沒法喜歡上他。

並非我根本不喜歡他才沒有這麼盡心盡力地愛他,不過當愛變成一種妳不想要的責任時,妳根本不會稀罕那看起來能給予妳回報的權利。

我說了,歸根究底,是「新鮮感」的問題。

以往的那堆朋友,即Ironman她們,給予我一種持續的「新鮮感」。
在那長達幾年不斷的新鮮感中,我慢慢地學會願意付出。
對,不是學會付出。
而是我和她們之間,不斷的新事物、新感覺、新挑戰,經過一起作伴的風吹雨打、日曬雨淋(沒有說笑,訓練往往是艱苦的)後,這種持續不斷、每天新奇的新鮮感使我慢慢願意付出,成為她們真正的一份子。

新鮮感,並非需要天天不同那麼誇張。
但持續的風平浪靜,這種安穩非我願長留的。

對,我不否認我是三分鐘熱度的人,我一向都是。

令我厭倦的,我隨手可棄。

我的決斷就在這兒。

應留則留、應棄則棄。
縱使再眷戀挽留,也不過是惹人恥笑之舉。

不過,要是我先被人拋棄,那是另一回事。
雖則,我還是懂得別再流連故地、思念故人的道理。
但實際上,懂得與做到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


也許,我在留學前真的要把這些令人厭煩的事一刀兩斷。

畢竟,我和他所能留住的新鮮感,也不過是暗戀時與初曖昧時的短暫時光。
到最後,真真成為了情侶,卻彷彿什麼也不是,徒留一個空虛。

那極速的短暫,不足以讓我開始願意付出。

我和他的那些破事兒,總不能讓我帶住個掛牽出走外國吧?
國外還有很多挑戰等著我去煩心。

話雖然這麼說,但我也不過是口硬心軟、怕失去的人。
那些我厭煩之人,全都是比誰都疼我的人,我又該如何狠下心腸、口出惡言去拒絕她們對我的好呢?
尤其是那毫無義務與責任,也不見得可得到權利與名份的的好。

說到底,我不過也就是一自私自利的小女孩。

別再寵我了。

雖然我想一直被人寵下去……



題外話:說好的溫書呢?DSE殺緊過黎。


嘆氣一聲,然後也不過繼續任性而隨心所欲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