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

我為如此的小事感動。



完夢。

有段日子,我曾經極度渴望躺在海灘上極慵懶地看書,可是我又卻是個難以忍受孤獨的人,又怕別人陪我看書會感到枯燥。

今天卻剛好相反,本來對遊出浮台毫無衝動的我卻在這個活動之後擁有了躺在沙灘上悠閒地看書的時間,這是我始料不及的事,暗暗在心中竊喜。

躺在沙灘席上緩緩閉上雙眼,默默地感受著身邊的事物,節奏不斷的海浪聲伴隨著陣陣令人窒息的海風,熾熱的光線打在身上令身體發熱,遠處偶爾傳來汽車的喇叭聲、隱隱聽見的引擎聲,小孩的笑鬧聲,陸客的吵叫聲,電話播著已經不知是什麼的音樂,然後一切又回歸至大自然頗有節奏的海浪,一切都舒服得令我昏昏欲睡。

一切都是如此扭曲得自然,彷彿人類生來本就是用作打破大自然的安寧,縱使肉眼所見的景像都被污染了,卻終歸改不掉它既有的節奏。

小睡了三十分鐘,聽見了救生員將於三十分鐘後暫停服務的廣播,費力的撐起半個身子,發覺旁邊的晴正在熟睡,不由得感到好笑。她說過,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只要我們幾個聚在一起,什麼都不用做、什麼都不用說,單單只是躺在一起,或是漫無目的地走著走著,不知道為什麼就會耗掉了一整天。

我從盈剩下的薯片袋旁抽起《The Rise Of Nine》再重新躺下,高舉著小說慢慢觀看,直到盈的救生員朋友走過來要求我們歸還太陽傘,晴才願意半睜開眼、只抬高了頭問我:「妳一直在看書?」
「沒,我也是剛起來。」
「嗯……」她重新睡下。
「……要沖澡嗎?」
「…再待一會吧。」然後她甚至連多回我一句也懶便別過臉重新發呆,不過也沒甚出奇,這是我們一向的溝通方式。



我總是為小事而感動。

比如能看書。比如有人在等遲到的我。又比如盈一再回頭把落下大隊的我拉上進度。

她們總是如此,一直如此。

運動天份基乎是零的我從小就不懂游泳,對上一次出浮台也是因為有一大堆人把困在水泡中的我拉出去的關係,這次卻不一樣。

我用浮條圍了一個圈,緊緊地抓著,水中的雙腳啪啪啪地踢著水,想前進卻沒多大成效,想來我的人生也是如此。正當看著盈她們一步一步地遠離我時,說實在既慌且怕,在這個不上不下的階段下,走不回沙灘,也追不上她們的節奏。

「喂!盈你看她,離我們很遠,哈哈大落後了。」晴拿著另一浮條在盈的不遠處看著我笑話。
「媽的,妳別這麼懶啦,踢踢腿好不好?」
「唏!我連怎樣踢也不懂呀。」我無助,但內心深處知道,一定可以的,到最後我還是會到"哪裡"的。
水花突然四淺,盈的雙手拍在水面上,「腳要這樣上下動啦,不要蛙式。」
「有在動啦!」我真的有在動,可是前進不了我也沒法子。
「媽的,我過來示範給妳看。」她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樣子,我也只能腼腆一笑。
她由約四米遠的地方游回來,游到我身復,捉著我的腳搖晃:「這樣子踢啦!」
「我有踢呀,只是沒有水花而已…」
「那就給我把水花弄出來!」
「哎……」
「媽的!」她重新游到我面前,「別動,我拉你好了。」
晴立刻說道:「誒~很好耶!麻煩也過來一下把我拉走,漂不動了。」
「媽的,兩個死懶鬼。」盈一直游一直拖,卻沒有停下來,直到我們說自己試試看。

看,我就說,我會到的。

她們會等我。

不等也無所謂,她們會把我拉走,拉到她們的所在地。

我知道這樣可能很任性也很不獨立、太倚賴,可是到回程的車上,我一直在想,大概也只有她們願意停下腳步等我、教我,甚至真的不行時,浪費自己的時間與力量,回頭拉我一把,不論何時,不論什麼地方,不論甚麼事。

我為如此的小事感動眼紅。


謝謝。





2015/06/02

First of May。



每個家庭都各有各故事、有不同的拗撬、是非對錯。

我曾對自己的家庭有過各式各樣的埋怨,也覺得有許多的是非,可是到最後,在見證與比較過不同的家庭故事後,高中以後已無比慶幸自己有如此嬌縱我、陪伴我的父母。
不止父母,就像我一直在說的,五姑媽就像是我第二個媽媽,除了父母,大概她就是最疼我的人了,當然還有其他疼愛我的伯父姑媽表姐,一直在擔心我。

今天被說教了許多,七姑媽最後只說了一句:「發生咩事都好,記得打電話返黎!」
這兩年,有過各種感受,有過衝動不滿,但最好還是銘記那句,沒有誰是必然的對你好,父母愛不愛你是父母的事、別人愛不愛你是別人的事,自己的生命是屬於自己的,你愛不愛自己是你自己一個的事。



歌非與文無關。

教曉我這歌的正是從小逼迫我看他喜歡的電影的父親,小時候多討厭他不讓我看TVB,看這些老掉牙的電影,覺得不合時也無謂。長大了,這些都慢慢成了我的最愛,正如《仙樂飄飄處處聞》,一切都令我懷念不已。那年怎樣也記不住的單字Wednesday、《兩小無猜》、差利.卓別靈的默劇……被鐵椅、衣架、電蚊拍打的那份疼痛早已消失、瘀痕退去、怨恨也消散不見,剩下的竟然是被打的幸福與懷念。
至於那年一直堅持爭取的《大唐雙龍傳》到現在竟是這麼不值一提。

又正如母親小時候晚上因看報紙而不讓關的燈,讓我漸漸也培養成因看書而比她更不願關燈的習慣,小學時更曾因此被罵:妳肯熄燈未呀!?。
那些父母以往讓小時候的我討厭的事,長大後一切卻是讓人如此憐愛。


其實那些缺點總易比人輕易放大,因而忘了那些優點,正如染黑容易、染白難,只要細心想想,其實很多事都很美好。
那些家中的壞處,其實習慣就好,當然,改得掉更好,但始終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完美無瑕的。

//When I was small and Christmas tree was tall

Now we are tall and Christmas tree are small//
小時候已聽得懂這兩句歌詞,當時一直在期待並幻想長大後會看到怎樣的聖誕樹…
原來,聖誕樹還是愈高大壯碩愈好看,縱然如今察覺到的我,也不可能再看得見那樣的聖誕樹了。


沒錯,我依然覺得誕生於世是我人生最大的錯誤,但同時能被生在這個家中是我人生最幸運的事。

與誰都不換,我知足、我幸福。

Today is "First of June"……



2015/05/19

痴人說夢。



「真的決定要自己供自己讀大學呀?」

「嗯。」我沒有跟她說家裹出了狀況,頗嚴重的,可是還是熬得過去。但即使如此,自力更生還是比較好一點。

「這不是痴人說夢嗎?」她還是一臉愕然。

「第一天認識我?」我笑問。

我沒跟她說的是,我從來都是個活在夢中的小女孩,一直都是。





R大跟小J離婚了。

一直關注著IG的我沒有去看過R大的微信日記,所以如果不是IG的留言和那張「#一個人」的照片,我一直都不會察覺到。

忘記是幾年前看見他上載的YOUTUBE結婚日常生活片,反正是我還在香港無所事事的時候,雖然現在也只不過換了個地方繼續無所事事。

R大於是回國了。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失望是一定有的,不過擅自於別人的關係上添上期待算不算得上是一種不尊重呢?況且別人的感情世界本來就不應由外人去多加評論,說多了也無補於事,更別忘了大前提是他們根本算不上是公眾人物。

但我還是想為我自己先入為主的感受說些話,畢竟也算是喜歡了他們好些年。


看見R大在微信日記上寫有人對他說:「連你們都離了婚,我在也不相信愛情了。」我不禁嗤之一笑。而R大的回應是正因為他相信愛情,所以才分開去再找愛情。

我笑的原因是,婚姻與愛情從來都是兩回事。

愛情只能算得上是生活的調劑品,而婚姻卻是生活的新開始。

一個隨著生活上附上的物品與生活上的階段,怎能與之相比?

亦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正確無誤。

但於我看來並不是因為婚姻會葬送你的愛情,而是如無意外,你就應該把你的愛情隨著婚姻一起伴你到墳墓中。


猶記得那時看著R大與小J宣誓、佈置新居的那份感動,而現在大家卻各自生活,無奈得有一份慨嘆。

一書婚紙從來不是愛情的保障,而是對你倆的愛情所寫下的戰書。


「雖然可能不多,但是能給你的,都給你了,不能給你的,也不會給別人。」#Rmiuc


由他們隨風而去,好聚好散,給一個完美落幕吧。

戰敗了也不過如此,落得個兩敗俱傷,無功而回。

別追究了……






2015/05/14

找。



不耐煩悶的感覺一直纏繞在心深處,彷彿有那個地方未被滿足般地在我體內大喊著,不斷渴求著某種感覺充斥體內,而我卻一直在找卻找不到。

到底是什麼呢?

我嘗試找書看,不論中、英,不論小說、學術參考書,不論成人還是充滿著幻想童話式的小說,看了這麼多,卻是沒有一本感滿足我。
於是我嘗試聽歌,中、英、日、純音樂,jazz、rock、pop、acoustic,聽了那麼多,好聽的有好幾首,就是沒有任何一首能夠把那不足的感覺澆滅。

我到底要什麼呢?

到底為什麼要找下去呢?

人總不能被完全滿足,這是你我心知肚明的事,我不知道我還在糾纏些什麼,只是這不滿的感覺真的是突如其來地繞上心頭,而非一直存在。

與空虛不一樣,也有點類同。

我沒有感到寂寞,就只是身體某一部份被挖去了,我還是能如常運作,還是擁有各項感情,可是卻明白有某種東西被用之乏盡了。

到底是什麼呢?要怎樣才可以平靜下來呢。


嗯,好想去古典音樂的演奏會好好睡一覺。




2015/05/07

人的問題。



已然五月。
加拿大已是走多少路都可以的天氣了,端看在下腳力有多少。

會說自己是個懶人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基本上了解我多一點的也會知道我懶得過份,而這大概是每件事和每個藉口發生的大前提。
前陣子還在走路上班的天氣大概是約莫十度左右,一眨眼,今天中午已經是廿四、五度,太陽猛烈得過份。
每次這樣想的時候就不禁暗笑自己竟然在香港的夏天活了十七個年頭。

因為一大堆的藉口,前三天上班一直是在乘車。
女生的週期不適、偶爾善待自己一下、天氣太熱、風太大、遲了五分鐘出門什麼的…
只是三十分鐘的路程,乘車也是要用二十分鐘等車、五分鐘車程,基本而言是沒有分別的,不過就是懶。
想了想,還是改了吧。明天開始還是走路回去好了。


我呢,自從來了加拿大後一直被別人邀去旅行卻一直沒有答應過。
沒錢當然是其中一個原因,但老實說,華盛頓之旅也不過是百多元,硬要掏出來的話我相信還是有的,可是卻一直沒有想答應去旅行的心態。
前陣子又被朋友邀請一起去有小法國之稱的Montreal,上年聖誕時也被她邀去New York city,可是我一直是在找藉口拖,拖到最後變成不了了之。
我是真心想去的,一直都在想,可是就是不知為什麼沒那種一口答應的意欲。

幾個月前吧,我突然一瞬明白到我一直不想去旅行的原因了--意義。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去,拍照放上IG、Facebook嗎?
我不是不會做,但絕不值得為了這個原因而行動。
想拍照,可是我是真心想拿著相機,用光學觀景鏡好好地拍下每一瞬,但相機卻被留下在香港了…
想旅行,但我想去的卻不只有outlet、名勝、高地、美景,我想知道的是歷史與背後的故事,好好地體味在那裡存在的感受與氣氛,每一個城市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與氛圍,即使短短幾天旅程沒法完全體會,但我想好好了解、意會一番。
那種為去而去的旅行,不是我想要的。
我也想購物、我也想吃美食,但我也想閒逛、也想去圖書館與coffee shop。
迷路也不要緊,我只是想好好記住,用腦子也好、心靈也好,記住我在城市「生存」時的感覺、了解那城市的點滴。
那種旅行完結後,被別個城市的節奏洗滌一番的重生感,帶來的是醒覺自己存在於這個城市的溫度,與恆久不變的開始、過程、終結。
而最後獲得的,我不想只有一大堆同一背景、只有細微不同的自拍照,我要的不是這個。

大概因此,我沒有答應晞的邀約,她是那種去個博物館也要求感覺的人,而我不是,無論什麼博物館,只要有我未曾見識過的東西與文字,我都會想慢慢逛。
但我猶記得那次去Ontario Royal Museum 時她對我說的話:「走吧,這裹與我想像中落差很大,把握時間去外面逛算了吧。」
我那時有爭扎過多留一陣子,拖了一個小時後她已不斷催促,我英文本身已很爛,根本不能靜心觀看展品與介紹板,最後心想還是妥協算了吧,反正跟她到外面逛的地方我也未去過。

到外面後我問過晞想像中的博物館是什麼樣子,「大英博物館那種吧?中古式且華麗復古的感覺,反正是英國博物館的那些樣子。這個博物館根本沒什麼可看,太失望了。」
「展品都是差不多的吧?都極少是真品。只是不同歷史,不同類型的展品吧?」我說。
「反正就是不是我想要的感覺。唉,好想去英國的博物館。」她嘆道。
我最後只回了一句:「嗯,我也喜歡英國的博物館。」
我沒有說的是--我喜歡每一個博物館與每一件事背後的故事。

我還是想再去一次Ontario Royal Museum,直到現在。



於是今天走著走著,我突然醒覺到我不想去旅行並不是因為沒有我想要的意義,而是身旁的人不對。
身旁的人只要不對,你旅行的過程不如你所想、目的不同,你想獲得的東西自然就得不到。
歸根究底,原來,是人的問題。

我不是說晞有問題,世上很多人是為了享樂才去旅行,我去尋找屬於我自己「旅行的意義」也是一種享樂,享受樂趣。
每個人享樂的方式不同,購物、美食、享受旁人羨慕的眼光……
只不過那不是我想要的方式罷了,better late than never,好過去了後才後悔,遲一點沒關係。

我看著中央圖書館旁由冬季的溜冰場變成春夏的噴水池,好想跟盈一起在這裹戲水;
坐在走了好一段荒無路程才到的茶室,好想跟晴不著邊際地聊天、由八掛到傷春悲秋再說些無厘頭的城市趣聞,卻只各點了一杯飲品,或是更差劣地點了一壺茶一起喝,笑著問對方會不會太過份,再笑著說遲點再點其他東西。
畢竟那些玩樂、那些荒無的路與不知道在講究什麼的照片,不是誰都會陪你瘋,不是每個人都願意陪你走。
有人乘車遠走、有人返家休息、有人索性不去,儘管最後都有路可走,可是願意陪你一起走過那無聊路程的,不多。
而我卻是獨自在喝了杯桃子紅茶、吃了腥臭的炸生蠔、滴水不沾地走過了那個噴水池,唯一得著大概是看了妳們在的話就沒法專心看的書。


原來,都是人的問題。

我想與妳們分享的每一件事物有那麼那麼的多,每次卻只能一笑而過、然後拋諸腦後,幸運的話再走過會偶然想起那時想分享的想法,或是再一次擁有不同心情卻依舊想與妳們分享的心態。
可是妳我都明白,不是一起走過的話,其實誰都體會不了。
也暸然於心,縱使一起走過,妳我的感受也是各自不一。
只是那過程,值得回味與珍惜。

妳呢?妳在港會想起我嗎?


女生有時候問問題不是想知道答案,只是看你如何回答罷了。
看不了的話,也只是為了讓你知道我還在在乎而已。
不問的話,就真的是沒有了。



願我一直念下去。
Relax in the city。